2ch:秋叶原无差别杀人事件,犯人加藤智大获死刑━━━━(゚∀゚)━━━━!!

作者:2ch中文网   

※2ch中文网会员译文不授权任何形式的WEB/APP转载。禁止转载到各类网站以及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一点资讯、企鹅号、UC、百家号、哔哩哔哩等自媒体平台,对此行为之一切我们保留法律追诉权。


秋葉原通り魔事件、死刑確定キタ━━━━(゚∀゚)━━━━!!
秋叶原无差别杀人事件,犯人将被判死刑━━━━(゚∀゚)━━━━!!

2ch:秋叶原无差别杀人事件,犯人加藤智大获死刑━━━━(゚∀゚)━━━━!!

1:クリス ★ :2015/02/02(月) 15:05:59.93 ID:???*.net

速報
秋葉原通り魔事件 死刑確定へ 加藤智大被告に最高裁判決(15:02)

7年前、東京・秋葉原で7人が殺害された通り魔事件で、殺人などの罪に問われ、1審と2審で死刑が言い渡された加藤智大被告について、最高裁判所は上告を退ける判決を言い渡し死刑が確定することになりました。http://www3.nhk.or.jp/news/

速报

因7年前在东京秋叶原制造杀害7人的无差别杀人事件被以杀人罪问罪、1审和2审都被判决死亡的被告加藤智大,再次被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确定判决死刑。

参考:

秋叶原杀人事件,又称加藤智大随机杀人事件(东京警方依案发地点称之为“外神田一丁目先路上における無差別殺人事件”,直译即为“发生于外神田一丁目路上的无差别杀人事件”)是日本在当地时间2008年(平成20年)6月8日下午12时30分(UTC03时30分)于东京都千代田区秋叶原所发生的随意杀人事件,犯人为25岁的男性加藤智大,事件共造成7死10伤。是日本30年来死者最多的同类罪案,也是历来出动最多急救队伍的事件。而在部分日本媒体,亦有称此事为“秋葉原無差別殺傷事件”、“秋葉原通り魔事件”等。

2011年3月24日,加藤智大遭东京地方裁判所判处死刑。上诉后,东京高等裁判所于2012年9月12日维持死刑判决。2014年12月18日,被告向最高裁判所提起上诉,最高裁判所于2015年2月2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加藤智大的死刑判决得以彻底确定。据维基百科

==============

来源:http://2chcn.com/37487/

引用元:http://ai.2ch.sc/test/read.cgi/newsplus/1422857159/

==============

4: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06:26.17 ID:NjhakzcG0.net
とっとと吊せ
快点吊死吧

 

 

5: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06:29.65 ID:AItzC8Jb0.net
まだ確定してなかったのか
还没有确定下来吗

 

 

8: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07:22.33 ID:3KQ620yzO.net
まあ当然だな
嘛,那是当然

 

 

9: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07:36.10 ID:kjhZ1ZZJ0.net
7年もかかったか
執行までもう2~3年かかるんだろ?
都已经花了7年了吗
到执行死刑还要2-3年吧?

 

 

16: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08:37.55 ID:u7jjt1W3O.net
歴史には名を残した
名留青史

 

 

19: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09:12.50 ID:MrHVhjGl0.net
弟さんは去年に自殺してたんだな。
昨日に初めて知った。
他弟弟去年自杀了。
昨天我才知道这个消息。

 

 

20: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09:33.34 ID:la0Fjzt/0.net
当時俺は実況民だったがこの衝撃は覚えている
当时我还是实况版的人,现在还记得这个事件的震惊

 

 

24: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09:40.80 ID:T3vTS6/6O.net
7人も殺しちゃあな
他杀了7个人啊

 

 

29: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10:03.69 ID:8OrG43d30.net
歴史に名を残して死ねるんだ
忌まわしい記憶と共に行ってこい
这是名留青史的处死
希望和那些讨厌的记忆一起消失

 

 

31: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10:21.52 ID:aXgT0rVf0.net
よく今まで獄中自殺しなかったもんだな。
这人竟然还没在狱中自杀啊。

 

 

35: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10:53.44 ID:1akLL5bm0.net
まぁこいつの場合は死んだ方がいいだろ
嘛,对于这家伙还是死了的好

 

 

44: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11:59.17 ID:7l+j5Fqm0.net
服のセンスに笑った記憶が、、
当时记得对他衣服的品味笑了、、

 

 

46: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12:14.50 ID:rCX6TQ/Z0.net
あの事件のとき、俺は何をやっていたかと思って、ふと思い出すと

センター試験を受けていた

那个事件的时候我在做什么呢,突然想起了

我在参加大学入学考试

 

 

48: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12:33.37 ID:+5QxdAWw0.net
これが死刑じゃなかったらどの事件が死刑かってくらい。
这个都还不判死刑的话,那什么事件可以判死刑

 

 

55: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12:59.65 ID:VjhuzJCa0.net
あとは執行だ。10年もかかるのは勘弁して欲しい。
接下来就是执行了。都花了10年了真心求快点。

 

 

57: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13:07.68 ID:6DR738n20.net
案外早めに執行されるかもな
这死刑执行说不定意外地快

 

 

123: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17:57.78 ID:JY159m/X0.net
>>57
案外というか、2000年以後は最高裁で死刑判決で確定した後に数年で執行ってパターンが多い。
まぁ、5年くらい。長くても10年かね。

同年の土浦の奴は5年程度で執行だしな。

说是意外快,其实2000年之后最高法院确定判决死刑后几年才执行的案例很多。
嘛,5年左右。长的也有10年吧。

同年的叫土浦的家伙是等了5年左右执行的。

 

 

172: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22:10.89 ID:TNY1K4kx0.net
>>123
最近だと3年ぐらいで執行されるのも多い気がする
感觉最近3年左右执行的案例很多

 

 

75: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14:14.63 ID:EGjrzKVb0.net
最低のクズだったな。一日でも早く執行されればいい。
真是垃圾透顶的家伙啊。希望尽快执行吧。

 

 

95: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15:41.66 ID:rCX6TQ/Z0.net

2ch:秋叶原无差别杀人事件,犯人加藤智大获死刑━━━━(゚∀゚)━━━━!!

 

 

116: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17:14.71 ID:uUu9ITRT0.net
撥ねた後に車降りて刺しにいける精神力と持続力はすげーよな
さすが秀才
撞人之后还能下车用刀刺人,这样的精神能力和持久力真是吊啊
不愧是有才之人

 

 

127: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18:18.34 ID:CIptMXxv0.net
死刑!死刑!さっさと死刑!しばくぞ!
死刑!死刑!快点判死刑!判处吧!

 

 

131: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18:52.57 ID:7mefeQjF0.net
当たり前
理所当然

 

 

137: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19:13.24 ID:0005ihoS0.net
冤罪かもしれないから死刑はない
说不定是冤枉呢,所以应该不会判死刑

 

 

152: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20:34.17 ID:HsGbyatS0.net
>>137
ねーよwww
不可能wwww

 

 

160: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21:01.27 ID:m7UD00bZ0.net
これから死刑執行まで怯える毎日が始まるのか・・・
接下来就是每天战战兢兢地等待被执行死刑吗……

 

 

171: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21:55.70 ID:B7r1xoMY0.net
本当によかった。そしてありがとう。
後は、さっさと執行してほしい
真是太好了。感谢啦。
接下来就快点执行吧

 

 

177: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22:41.02 ID:Njvq8Yv70.net
当たり前の結果
理所当然的结果

 

 

184: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23:20.21 ID:L2z8pkLc0.net
当たり前だわなボケ
那是当然的啦呆子

 

 

215: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26:37.95 ID:K3RjlH8d0.net
当たり前だろ情状酌量の余地なし
無差別殺人を起こすのにもわざわざ弱そうなオタや女を狙った屑野郎
那是当然的了,没有丝毫可商量的余地
就算想进行无差别杀人,还特意选择看起来弱势的宅男和女人,真是个垃圾

 

 

227: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27:32.29 ID:Z9MOBNFc0.net
執行かと思った
我还以为是执行死刑

 

 

245: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29:36.26 ID:svIyinRg0.net
もっと早く執行しろよ
日本は死刑囚の処刑が遅すぎ中国みたいに迅速にやれよ
快点执行啊
日本的死刑犯的处刑太慢了,要像中国那样快点执行啊

 

 

265: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31:35.76 ID:ve2XQUNm0.net
こいつの一生なんだったんや…
おとなしくナマポでももらっときゃ極楽だったのに
这家伙的一生是怎么了啊……
明明老老实实拿低保不是挺无忧无虑的嘛

 

 

261: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30:47.73 ID:f/LYsDju0.net
まだ死刑になってなかったんだな
原来还没判死刑啊



注:文中出现的观点仅代表日本网民看法,不代表本站立场。




相关文章




更新日期: 2015-02-03
文章标签: ,,,,
文章链接: 2ch:秋叶原无差别杀人事件,犯人加藤智大获死刑━━━━(゚∀゚)━━━━!!  [复制链接]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文章均为原创翻译,译者和网站保留译文版权。2ch中文网译文不授权任何形式的WEB/APP转载。禁止转载到各类网站以及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一点资讯、企鹅号、UC、百家号、哔哩哔哩等自媒体平台,对此行为之一切我们保留法律追诉权。
New Document
▶吐槽>>2ch:秋叶原无差别杀人事件,犯人加藤智大获死刑━━━━(゚∀゚)━━━━!!
  1.   1F
    名無し@2chcn 于  2015年2月3日08时:

    :lz69: :lz69: :lz69:

  2.   2F
    名無し@2chcn 于  2015年2月3日08时:

    :bd68:

  3.   3F
    名無し@2chcn 于  2015年2月3日08时:

    :gl: :eek: 。。。。

  4.   4F
    名無し@2chcn 于  2015年2月3日09时:

    所有需要躺枪的地方,都有天朝默默倒下的身影 :lz69: :lz69: :lz69:

    •   1B
      名無し@2chcn 于  2015年2月3日09时:

      :gl: :gl: :gl: :gl:

    •   1B
      名無し@2chcn 于  2015年2月3日10时:

      :gl:

    •   1B
      名無し@2chcn 于  2015年2月3日11时:

      :bd60:

    •   1B
      名無し@2chcn 于  2015年2月3日12时:

      :bd60: :gl:

    •   1B
      名無し@2chcn 于  2015年2月3日17时:

      :bd60: 这多不好

  5.   5F
    名無し@2chcn 于  2015年2月3日09时:

    这事件挺出名的,我还以为已经死刑了呢。没想到还没处理啊

  6.   6F
    名無し@2chcn 于  2015年2月3日10时:

    :arrow:

  7.   7F
    名無し@2chcn 于  2015年2月3日10时:

    :bd62: :bd62: :bd62:

  8.   8F
    非洲提督 于  2015年2月3日11时:

    :bd60: :lz69: 喝茶,喝茶

  9.   9F
    名無し@2chcn 于  2015年2月3日12时:

    这么弱鸡的外表,也能连杀7人

  10.   10F
    撕智狗大战轮智妈 于  2015年2月3日12时:

    给被害者点个蜡烛 :lz69:

  11.   11F
    名無し@2chcn 于  2015年2月3日13时:

    怎么不把看守杀了越狱算了

  12.   12F
    名無し@2chcn 于  2015年2月3日13时:

    25岁长这大叔样

  13.   13F
    名無し@2chcn 于  2015年2月3日14时:

    :lz69:

  14.   14F
    我是新人 于  2015年2月3日15时:

    看過相關圖片,受害者趟地,血流得老遠。
    很多民眾都在街道兩側觀看,
    每個受害者旁邊都有兩三個路人幫忙止血,但那血還是流得很多很遠 :lz69:

  15.   15F
    魅丨墨语思秋 于  2015年2月3日15时:

    :lz69: 不管是什么地方、什么原因。对无差别杀人都应该是零容忍。恩、好像有点不对…执行死刑以外的杀人也都该是不能忍的。

    •   1B
      金髮正太控 于  2015年2月4日10时:

      不能认同「执行死刑以外的杀人也都该是不能忍的」这句话。因为不管那一处的司法都会存在误判的情形,要是误判了一个好人死刑,政府事后能把命赔给对方麼?最多只能赔钱罢了。基於人的生命是不能/不应以金钱来衡量,误判了好人并处死这个错是无法补救的。
       
      再者,即使再罪大恶极,进了牢狱后基本就跟社会无关了(除非发生逃狱)。杀了对方跟把对方关到死的唯一差别只在於社会增加了维持牢狱的成本。但如果增加维持牢狱的成本可以换来避免犯下”处死好人”这一悲剧,个人觉得绝对值得。我想也不会有人觉得杀错一个好人比白养一百个坏蛋来得值。
       
      不少人支持死刑的人都没有想过一件事,那就是死刑可以用得其所,却也可以用得不其所。死刑就像枪枝,对人是否有益只在乎用者的心态。所以既然我们明白枪枝对人的害处是坏多於好,何以会觉得死刑就是好多於坏呢?
       
      况且死刑的实行者 – 政府的本质必然倾向邪恶,前天德国人支持死刑,结果昨天纳粹出现时德国人就自吃苦果了。活在今天的我们,难道连以史为鑑的能力都没有吗?

      •   2B
        魅丨墨语思秋 于  2015年2月4日13时:

        对于很多人来说、无期徒刑和死刑的威慑力是不一样的…因为无期徒刑的话有各种减刑的手段、甚至死缓都能减到无期再减到二十年之类的…我不认为执行死刑就是邪恶,以善感化恶终究只是少数,只有让作恶的人付出对等的代价才能减少作恶。
        对于误杀的好人,的确是令人痛心疾首的。但是我不认同因为担心失误而止步不前。对于好人的误判,我认为要改进的是刑侦手段。

        •   3B
          金髮正太控 于  2015年2月4日17时:

          虽然阁下的话有其道理,但是在下得说这种思维太具感情色彩,以致客观性受到影响。
           
          首先,无期徒刑和死刑的威慑力是不一样的,这一点正确。但阁下忽略及假定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死刑的威慑力比无期徒刑大。
           
          事实上,死刑对罪犯(尤其是重大罪犯)的威慑力其实不如常人想像的大。因为要产生威慑力,首先必须令对方恐惧/惧怕才成。而不少罪犯本来就是社会的边缘人,对这些人来说,生存有时甚至比死亡更令它们恐惧(例如上文主题谈及的杀人犯),因为生者还可以感受到痛楚(物理/精神上),但死者是不会痛的。所以死刑不止不能产生威慑,更会鼓动那些想死又不敢自杀的人犯罪。更不用说世上有人根本不怕死,死刑自然也不会对那些人有威慑力了。
           
          也许你觉得不怕死的罪犯是少数,但我就假设罪犯都怕死好了。听过台湾以前的绑票犯吗?它们基本都有一个特点,就是一定会杀死被绑者。那麼台湾对绑票的最高刑罚是甚麼?就是死刑。可能你会以为关系是”因为绑匪残忍,所以要以死刑阻吓”,但事实上完全相反,是”因为绑匪不想死,所以选择残忍,不留活口以免留尾巴。”同理,陈胜吴广为何要作反?是秦的法律不够威慑力吗?谁都知道就是太有威吓力才作反。
           
          所以,不恰当的威慑力也许会减少罪案,但同时会使罪案的凶残程度增加。这样问题不是反而恶化了吗?
           
          如果你觉得刑罚只有具威慑力才有效,那麼政府根本不需要死刑,直接宣佈重大罪犯会被做成人彘就够了。太残忍了吗?用古代其他的严刑峻罚如肉刑车裂点天灯之类好了麼?这样威慑力够大了吧?但结果会如何呢?看看秦的下场就明白了。
           
          “只有让作恶的人付出对等的代价才能减少作恶。”我只能说,阁下太善良年轻,最好再多读点书,才来说这番话。不是在下看扁阁下,而是阁下还是没法以犯人的目光来看事情。如果你根本不知道作恶的人害怕甚麼,重视甚麼,”对等的代价”根本就是一种纸上谈兵。你试想:对强奸犯来说,会选择不举还是死?对吃货来说,会选择饥饿还是死?对吸毒者来说,会选择没有毒品还是死?
           
          如果觉得很难想像,看我们骂日本小日本、鬼子多年了,日本人有介意过、难堪过吗?如果没有,那还算是一种处罚?

          •   4B
            金髮正太控 于  2015年2月4日19时:

            @金髮正太控
            于  2015 年 2 月 4 日 – 17:27说:

            赶回家而忘了回最后一段。
             
            “但是我不认同因为担心失误而止步不前。对于好人的误判,我认为要改进的是刑侦手段。”中国从古到今都有死刑,如果因为担心失误而止步不前,那应该支持保留死刑才对吧?也不说越是落后的国家/地区就越喜欢使用死刑了。这一段的逻辑看似有矛盾,得等待进一步解释。

            而后半的话,则有简单化问题的倾向。因为误判有两种,一种是无心的(如前阵子内蒙那件事),另一种则是有心的(最着名就是文/革的一堆冤假错案跟前方提及的纳粹)。改进刑侦手段只避免前半情况,后半的却全无作用。
            如之前说过的,政府的本质必然倾向邪恶。假如手中握有能够公开杀人的权力,一旦政权暴走就不可想像,法国大革命罗伯斯时期、满清文字狱、卢森堡夫妇冤案‥‥政府借死刑来作恶的例子多得数不清。所以废除死刑不光是为了保护冤狱者,还是为了保护日后可能成为冤狱者的你我。

          •   4B
            御姐控 于  2015年2月5日12时:

            @金髮正太控
            于  2015 年 2 月 4 日 – 17:27说:

            站在罪犯角度考虑问题是次要的,你可以在考虑了受害者的感受之后,你闲的蛋痛的时候去想想,没人会阻止你。这个人是否无辜,让上帝去考虑就好,我们只管送他到上帝面前。先补偿受害者,这才是优先的。你们这些废死狗,逼迫受害者原谅罪犯,甚至到人家门口抗议,向受害者施加压力这种事情我可是见多了,到最后你们都不知道谁是罪犯谁是受害者了。“受害者”优先,这就是唯一真理。

            •   5B
              金髮正太控 于  2015年2月5日15时:

              @御姐控
              于  2015 年 2 月 5 日 – 12:08说:

              「“受害者”优先,这就是唯一真理。」呵呵,我现在告诉你,你这个所谓真理是错的,而且错得离谱幼稚。这个世界不是只有黑与白,还有很多不同颜色的。你这番豪言只在如上面那些铁证如山的重大罪案面前才有用,法律不只是用来处理你想像的那些简单情况的。
               
              我举一些简单的例子来反驳:
              1. 假如现在闹饥荒,有人到商店里偷了几个麪包而被捕,你还敢说要以“受害者”优先,先考虑店主的感想吗?
              2. 我因为战乱而带着一堆证明文件离开祖家五十年,现在回家发现祖屋已被人佔领,你可以说要以“受害者”优先,现居者的感受就有空才理会吗?
              以上都是民事的,举个刑事。
              3. 我被你骗钱骗走了一生积蓄,又抓不到你骗人的证据,所以借一个机会把你打成重伤,你可以说要以“受害者”优先,先理会骗子的感受吗?
               
              你的所谓“受害者”优先,只是案件内的受害,不等於案件外的受害。同理道理亦适用於加害者。所以一部好法律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公正不倚。公正不倚,就是不以任何人为优先。“受害者”也好,“受害者”也罢,全部都划一看待。
               
              正是因为法律在微观上的无情,才可能成就宏观上的有情。阁下的思维建立点太集中於单独极端的个案了。

      •   2B
        名無し@2chcn 于  2015年2月4日20时:

        我觉的不一样,比如陈水扁,那种在大陆就是死刑,但台湾不仅还有出来混的可能性,甚至还能在监狱里面写书骂人
        而且死刑也不是真正的死刑,只有有缓刑,大多都能避免死刑的

        •   3B
          金髮正太控 于  2015年2月5日09时:

          关於陈水扁那件事,虽然其表因是贪渎,但深层原因却是台湾对总统的监管制度不完善,陈水扁家族只是利用了制度的不完善来作恶。因此,这件事要反省的不是处罚过轻,而是为何制度让他有作恶的机会。
           
          我换一个情景让你更容易了解好了:排队时插队,谁都知道不对。但如果在场工作人员看到而不做事,之后才将插队者吊起来毒打,你觉得谁更有问题?
           
          排队时插队=犯罪(贪渎) 插队者=罪犯(陈水扁) 工作人员=法律(监管总统制度)
           
          那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以死刑来作为对罪犯的压迫,只会让罪犯的反抗变得更强烈。
           
          至於死缓,这是中国特有的刑罚(根据维基的说法),所以在下以为这算是特事特办的案例之一。个人以为这是中国法律由死刑过渡至废除死刑的一个折衷方案,考虑到中国现时法规制度的不完善,在下是支持死缓的存在的。但长远而言,当中国法律继续完善下去,最终死缓仍然应该被废止。
           
          看到阁下自动对号入座,在下在最后再强调好了:以上及之前的评论都是以宏观以人类的角度来评,希望看官们不要以某地/某国/某社会的特定情况来提出反驳,否则就跟拿着北极熊来反驳熊不是白色一样了。

          •   4B
            名無し@2chcn 于  2015年7月31日16时:

            你说死刑没威慑力就是错的,这世上没不怕死的人,求生乃人之本能,废死本来就是基人性善的谬论,至于错判只能说那人法盲,而且古人也说过不可因噎废食

      •   2B
        名無し@2chcn 于  2015年2月6日10时:

        想想我们这被60天就被执行死刑的18岁冤屈吧

      •   2B
        名無し@2chcn 于  2015年2月6日10时:

        你说的真棒,,我更愿意让罪大恶极之人在监狱中用一生来反省和忏悔他的罪恶

  16.   16F
    名無し@2chcn 于  2015年2月3日16时:

    苟延残喘的多活了7年,这个杀人犯也该满足了

  17.   17F
    小刘灰刀 于  2015年2月3日17时:

    麻原彰晃被驳回上诉多少年了来着 所以说判决死刑跟真的要死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18.   18F
    小缘缘 于  2015年2月3日18时:

    :lz69: :lz69: :lz69:

  19.   19F
    zhyp 于  2015年2月3日18时:

    名留青史不合适吧,遗臭万年才恰当啊

  20.   20F
    名無し@2chcn 于  2015年2月3日19时:

    居然已經過了七年了…..時間過好快 :bm42:

  21.   21F
    ww 于  2015年2月3日19时:

    :lz69: 如果真的专挑弱的人来杀那还真是糟糕啊,虽然说无差别本身就足够糟糕了。。

  22.   22F
    名無し@2chcn 于  2015年2月3日20时:

    日本的死刑效率太低了啊,还不如废除死刑算了

  23.   23F
    名無し@2chcn 于  2015年2月3日20时:

    19:自治スレでLR変更等議論中:2015/02/02(月) 15:09:12.50 ID:MrHVhjGl0.net
    弟さんは去年に自殺してたんだな。
    昨日に初めて知った。
    弟弟去年自杀了。
    昨天我才知道这个消息。
    ___________________
    亲弟弟 :bd68:

    •   1B
      Seismic 于  2015年2月3日21时:

      是兇手的弟弟因為受不了社會壓力而自殺

      •   2B
        魅丨墨语思秋 于  2015年2月4日13时:

        哥哥杀人弟弟也被大家歧视?还是说受害者家属频频施压?

      •   2B
        傑特瑪斯 于  2015年2月26日17时:

        對於那些殺人犯,我真的覺得應該要剝奪該所有人權,給非人道的待遇及刑罰才是…否則被害家屬及他的親人都是最大的受害人…

  24.   24F
    名無し@2chcn 于  2015年2月3日21时:

    确实,要是可以拿这死刑犯和IS的人质交换就好了啊

  25.   25F
    名無し@2chcn 于  2015年2月3日23时:

    这就已经七年了啊- –

  26.   26F
    名無し@2chcn 于  2015年2月4日01时:

    :lz69: :lz69: 又扯上我朝

  27.   27F
    最大的小强 于  2015年2月4日14时:

    日本效率真低 这种杀人犯还让活了7年

  28.   28F
    名無し@2chcn 于  2015年2月5日00时:

    想起宫崎勤,88年犯罪89年被逮捕06年确定判死刑08年执行,不知道这人还能活几年 :bd58: :bd58: :bd58:

  29.   29F
    名無し@2chcn 于  2015年2月5日10时:

    都七年了啊 :bd68:

  30.   30F
    御姐控 于  2015年2月5日12时:

    快点杀掉他啊!不然废死狗们又会出现了。

开通会员,享受更多权限

登录

忘记密码 ?

切换登录

注册